来源: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驱车700余公里只为执行 近日,元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700余公里,到镇雄县执行案件。 2018年,被执行人晏某承揽修建元阳县某乡村公路工程,约定吴某为该工程提供砂石料。工程竣工后经双方结算砂石料款共计6.8万余元,晏某仅支付了2万元。多次催讨无果后吴某将晏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晏某偿还欠款。但判决书生效后晏某仍未履行,吴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以来,被执行人晏某一直东躲西藏,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拨打其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关机。委托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调查其行踪及财产状况,均反馈其下落不明。一时间,该案执行进程停滞。 就在这天,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称晏某近日在家中。执行干警随即按照既定方案展开行动。 次日清晨,4名执行干警天不亮便摸黑出发,驱车赶往700公里外的镇雄县。在行车途中,执行干警联系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就基本案情、被执行人信息及执行进展等情况与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进行短暂沟通,做好准备工作。 到达镇雄县后,元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协同镇雄县法院执行干警一起前往晏某的住所地,将被执行人晏某拘传至在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羁押室。羁押室里,两地法院干警对晏某释法明理,但晏某丝毫没有履行支付义务的意愿,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晏某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并发函委托镇雄县法院协助就地拘留。当晚8时,在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将“失踪”已久的被执行人晏某送拘至镇雄县拘留所。 此次跨域联动执行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也有力震慑了类似晏某这种以为东躲西藏就可以规避执行的失信人员。 元阳法院将继续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执行态势,大力创新工作方式,突破异地执行难题,共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贡献司法力量。 |